师教综合〔2023〕7号
各培养单位: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期注册工作,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注册对象为学制年限内中国籍研究生,处于休学期内的研究生不必注册,休学期满后到校办理复学手续。
二、注册时间及办法
根据校历,2月12日为学生注册日。各培养单位应于2月12-14日完成注册工作。
本学期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注册。按时返校的研究生持校园卡和研究生证在指定时间段到所在培养单位报到,培养单位教务老师在注册系统中为研究生办理电子注册,并在其研究生证当前学期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日期并加盖注册章。
因疫情防控、实习实践、暑期授课、出国(境)等特殊原因不能返校的研究生,可线上提交注册申请,由培养单位教务老师审核后予以注册,操作指南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人数,依据年级、班级等标准,指定注册时间段及地点,合理安排并完成注册工作。
2.电子注册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ss.graduate.bnu.edu.cn/)的研究生学籍/报到注册模块完成。
3.注册系统中显示欠费者需先交齐学费方能注册,如对学费有疑问,请联系财经处。未注册学生不享有在校生的各项权利。
四、未按时注册研究生的处理办法
1.按规定向所在培养单位办理了请假手续的,准予暂缓注册,实际到校后到所在单位办理补注册手续。
2.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的,以旷课论处。
3.在注册规定时间段外无故逾期两周(含)未注册的,予以退学处理。
联系人:白老师(研究生注册) 58804188
李老师(请假及学籍异动)58808883
王老师(技术支持) 58806411
谢老师(财经处学费事务)58807714
附件:
1.线上注册操作指南(限特殊原因不能到校的学生使用)
2.线上注册操作指南(院系教务老师使用)
教务部(研究生院)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