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研究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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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期注册工作,现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注册对象为学制年限内的在学全日制国内研究生。
经教务部批准的出国、休学研究生不必注册。
二、注册时间和地点
注册时间:2019年8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注册地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三、注册办法
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校园卡、研究生证到所在培养单位进行注册,不得代办。培养单位教务老师在注册系统中为研究生办理电子注册后,在其研究生证当前学期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日期并加盖注册章。
四、工作要求
1.注册系统: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ss.graduate.bnu.edu.cn/)。
2.未准时注册研究生的处理办法:
1)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获得批准的,准予暂缓注册,实际到校后到所在单位办理补注册手续。
2)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两周内到校的,按违反学校纪律处理。
3)无故逾期两周(含)不注册的,予以退学处理。
3.各培养单位不得擅自对未实际到校的研究生进行注册。
4.凡是不能按时报到注册的学生,需在8月31日前提出请假申请。请假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请假规定》(见《研究生手册》)执行。
5.报到注册系统中显示欠费者需先交齐学费,持学费收据到所在培养单位进行注册。
教务部将对研究生注册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专人负责,确保顺利完成。
教务部培养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