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研究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6  阅读

各培养单位: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期注册工作,现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注册对象为学制年限内的在学全日制国内研究生。

经教务部批准的出国、休学研究生不必注册。

二、注册时间和地点

注册时间:20198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注册地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三、注册办法

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校园卡、研究生证到所在培养单位进行注册,不得代办。培养单位教务老师在注册系统中为研究生办理电子注册后,在其研究生证当前学期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日期并加盖注册章。

四、工作要求

1.注册系统: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ss.graduate.bnu.edu.cn/)。

2.未准时注册研究生的处理办法:

1)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获得批准的,准予暂缓注册,实际到校后到所在单位办理补注册手续。

2)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两周内到校的,按违反学校纪律处理。

3)无故逾期两周(含)不注册的,予以退学处理。

3.各培养单位不得擅自对未实际到校的研究生进行注册。

4.凡是不能按时报到注册的学生,需在831日前提出请假申请。请假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请假规定》(见《研究生手册》)执行。

5.报到注册系统中显示欠费者需先交齐学费,持学费收据到所在培养单位进行注册。


教务部将对研究生注册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专人负责,确保顺利完成。



 教务部培养办公室

                                 2019年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