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师范大学“优质实验实证实践学习平台建设项目”四年建设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4  阅读

师教培养〔2023〕32号


各院(系):

根据我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设方案》,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自2019年起学校设立了“优质实验实证实践学习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经过多年连续建设,项目应初见成效,现将项目四年总结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撰写结项报告:

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对照学校立项要求和院(系)立项申报书,及实际持续开展的工作情况,主要围绕实验教学平台、实践基地、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实验MOOC课程四个建设内容,全面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填写总结报告(见附件)。

总结报告应详实准确,对于申报书中提到的可量化成果,应提供相关数据、图片,以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2.提交总结材料:

2023年6月14日前,提交总结材料纸质版(一份原件)和电子版至教务部。

 

附件 “优质实验实证实践学习平台建设项目”四年建设总结(空表)

 

联系人:董老师

办公电话:58802410 邮箱:dongjia11618@bnu.edu.cn

 

 

教务部

2023年5月24


附件列表

  1. “优质实验实证实践学习平台建设项目”四年总结.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