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育相关课程的修读说明
发布时间:2024-02-29  阅读


1.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劳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师教培养〔2022〕9号),劳动教育相关课程包含2门课程,分别为专题理论课(大学生劳动教育,0.5学分,8学时)和实践活动课(劳动教育实践活动,0.5学分,24学时)。

(注意:从2022级开始,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校期间完成此2门劳动教育课程,2门课程成绩均“合格”后方可毕业。


2.劳动教育包含的2门课程,在一个学年内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多轮次滚动开设与学校其它课程一在“教务管理系统”(信息门户-教务管理系统,http://zyfw.bnu.edu.cn/)进行选课。

此2门课程开设多个一年级本科生开放课程时间与专业课时间冲突,可跨面向其他院系开设的同名课程。其他年级同学修读,需要进行跨年级选

选课结束后,开课单位统一把选课学生名单导入相应的学习平台。选课成功的同学在平台设定的开放期间进行课程学习、课后测验和课程考核,超过截止时间将无法进行,请务必留意课程截止时间。


3.专题理论课“大学生劳动教育”由教育学部开设共8讲,不包含安全教育项目。该课程需要在一轮开放时间内完成所有课程视频学习,并通过所有课后测验(作业)程考核后,取得60分及以上者,成绩记为“合格”通过线上方式京师在线spoc平台电脑(https://spoc.bnu.edu.cn/)进行视频学习、课后测验、课程考核、查看修读情况和课程成绩

(注意:“京师在线 SPOC 平台长江雨课堂”虽然一体管理,但数据并不同步,请不要通过“长江雨课堂”进行学习、测验、考核和查询等。


4.在“大学生劳动教育”学习过程中,如遇到视频完成进度显示不正常,或者课后测验和课程考核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例如中途不小心退出导致自动提交等),请及时联系课程助教进行处理。

(注意:“京师在线 SPOC 平台”设定的每个课后测验和课程考核只有一次机会。)


5.“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由总务部开设,课程包含3个部分,分别为安全教育项目、固定课程项目和活动项目。该课程需要在一个学年内(不是自然年)完成修读,修读完成并通过考核后,可获得“合格”成绩

安全教育项目为必修项目16学时,学习平台为“平安京师”公众号,需要完成所有视频在线通过结课考试

固定课程项目通过线下开展,其中的个项目(详见工作通知)参加前需要通过“劳动教育服务平台”(https://ldjy.bnu.edu.cn)进行预约,每个项目结束后需要在该平台填写并提交《劳动教育实践活动项目考核表》。项目预约成功后,及时加入项目的QQ群,每个项目的具体安排会发布在各自项目QQ群中,如有疑问也可各自项目QQ群内咨询课程助教。

活动项目通过线下不定期开展,总务部会提前在“劳动教育服务平台”和“京师总务后勤”公众号发布活动通知项目预约考核方式固定课程项目。


6.“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中2周为一轮次的项目工作通知的固定课程项目信息汇总表中上课时间标注为“每次课两周”)需要连续两周上课,预约只需要预约第一周的项目,第二周直接到相应上课地点上课即可。例如,健康教育1上课时间为9月21日上午8:00-9:409月28日上午8:00-9:40预约只需要预约9月21日上午8:00-9:40的项目即可

(注意:此类项目,如果不能保证连续两周参加,请不要预约。无论是否履行有效请假手续,一轮次只参加其中一次课程者,不计入完成学时。)


7.固定课程项目和活动项目的预约遵循“先到先选、额满为止”的原则。每周一上午10:00可开始预约下周的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该项目时间前24小时。取消预约截止时间为该项目前一天0时0分(例如,9月19日13:30开“健康教育1”项目,开始预约时间为9月11日(周一)上午10:00,预约截止时间为9月18日13:30取消预约截止时间为9月18日00:00

(注意:项目预约和取消仅能通过校内IP进行)


8.预约成功的固定课程项目和活动项目,如果在预约的日期没有参加项目也没有履行有效请假手续和及时取消预约旷课在一学年各项目合计旷课三次,“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为不合格,需在下一学年进行重修。

取消预约截止时间后,因生病和特殊事情(突发性)导致不能在预约的日期参加已预约的项目者,及时对应的项目助教或任课履行有效请假手续,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组会、党课等个人问题不视作特殊事情,请提前协调好个人时间。


9.“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完成情况请在“劳动教育服务平台”(https://ldjy.bnu.edu.cn)->个人中心->学生服务中查询“我的学时”中查看已修读学时在“学时记录”中查看详细修读信息。


10.秋季学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修了“大学生劳动教育”和“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课程,没有取得“合格”成绩的同学,同一学年的春季学期不用重复选课,可以直接参加课程学习。

(注意:因为在一学年内各项目合计旷课三次,“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被记为不合格者,需要在下一个学年进行跨选重修。)


11.劳动教育包含的2门课程的成绩在成绩单上分别记采用两级制(合格/不合格)记录一个学年课程结束后的最终成绩记为劳动教育相关课程的初修成绩。


12.课程咨询联系方式:

总体协调徐老师,主楼A208,58800041xl@bnu.edu.cn

大学生劳动教育:张老师,英东楼247,58808157jiangkunzhang@bnu.edu.cn

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武老师,总务办公楼305,58801844wzp@b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