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师范大学“彭年杰出青年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4  阅读

师教质量〔2021〕26号

各学部院系:

北京师范大学“彭年杰出青年教师奖”由余彭年慈善基金会捐赠,旨在奖励我校积极投身教学与科研工作,业绩突出的青年教师。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彭年杰出青年教师奖”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现就2021年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学部院系可向学校推荐本科生教学和研究生教学杰出青年教师奖候选人各不超过2名。

二、推荐条件

推荐条件详见《办法》第三条“参评资格”。

三、评选程序

1.教师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可个人申请,或由单位、专家推荐。申请人须填写评审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同时提交以下佐证材料复印件: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教务系统格式二),课堂教学评教结果表,获奖证书,教改项目和科研项目批准书,论文和专著的封面及目录页等。

2.学部院系推荐

学部院系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内容真实。经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相关专家组织评选,并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审核和推荐意见,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各学部院系须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排序,供学校评审时参考。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坚持教书育人并在教学第一线获得良好评价的青年教师。

3.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本科生教学和研究生教学获奖人数各不超过15人,名额可空缺。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1年7月5日前,向教务部教学质量办公室提交纸质版推荐表、相关佐证材料和汇总表(附件3)各1份,同时将以上材料word版和签章后的PDF版发送至wuqiang@bnu.edu.cn。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吴强  58802408  wuqiang@bnu.edu.cn  主楼A211

教务部(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4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彭年杰出青年教师奖”评选办法(试行).doc
  2. 附件2-2:2021年彭年杰出青年教师奖(研究生教学)申报表.doc
  3. 附件3:2021年北京师范大学“彭年杰出青年教师奖”候选人汇总表.xls
  4. 附件2-1:2021年彭年杰出青年教师奖(本科生教学)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