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5  阅读

师教培养〔2019〕155号



各相关部院系: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实践工作,依据《关于开展2019年优秀案例教师申报和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9]88号)有关教学案例征集新模式的要求,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19]12号,附件1)。

请各教育硕士、教育博士培养单位积极组织教师申报,按照通知要求编写教学案例。并按时开展以下工作:

1.2019年12月25日前,申报教师将教学案例提交至部院系,部院系向教务部提交“北京师范大学教学案例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liyuebnu@bnu.edu.cn。同时,各部院系依据“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开展学院层面评审;

2.2020年1月3日前,各部院系完成学院层面评审,并将通过评审的教学案例电子版(word版及PDF版)、作者授权书PDF扫描件发至邮箱liyuebnu@bnu.edu.cn,逾期视为放弃;

3.2020年1月8日前,教务部审核各部院系推荐的教学案例,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相关部院系。若案例总数超过学校推荐限额,教务部将组织学校层面遴选评审;

4.2020年1月10日前,请学校审核通过的教学案例第一作者将案例上传到“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https://ccc.chinadegrees.com.cn/)”。

联系人:

李  玥,58800041,liyuebnu@bnu.edu.cn;

杜春光,58802413,ducg@bnu.edu.cn。

附件:1.教指委发[2019]12号文件及附件

     2.北京师范大学教学案例申报汇总表

教务部

   2019年12月5日


附件列表

  1. 北京师范大学教学案例申报汇总表.doc
  2. 教指委发[2019]12号文件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