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师范专业专项建设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2  阅读

师教培养〔2021〕188号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学校发展规划处、财经处与教务部统筹规划给师范类专业所在学部院系拨付专项建设经费。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范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师教培养〔2021〕165号)要求,各单位应围绕师范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条件建设等开展相关工作。

为保证该专项建设总体规划的有效性和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请各单位将建设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及时间节点、措施及政策、经费预算等内容填写到《师范专业专项建设任务书》中(见附件)并报送教务部备案。

报送时间:1月7日前

报送材料要求:纸质版(盖章原件1份)及电子扫描件


联系人:杜老师  58802413 ducg@bnu.edu.cn;

             李老师 58801806


附件:《师范专业专项建设任务书》


教务部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师范专业专项建设任务书.doc